一、价格鉴证评估委托

 

    价格鉴证机构需要委托机关/市场主体或公民提出要求后才能进行价格鉴证活动。按照一般的规定,委托方提出价格鉴证要求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并派员与价格鉴证评估机构接洽。价格鉴证评估机构要根据委托方的书面请求启动价格鉴证程序,确定办理何种价格鉴证业务。
    价格鉴证委托书是委托人提出价格鉴证评估事项、明确价格鉴证评估目的及要求、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一种格式化的文书。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 价格鉴证评估单位的名称;
  • 价格鉴证评估目的。
  • 价格鉴证评估标的的名称、数量以及质量等基本情况;
  • 价格内涵。
  • 价格鉴证评估基准日;
  • 提供材料的名称、份数;
  • 价格鉴证评估标的权属证明;
  • 委托日期;
  • 委托人的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说明委托的起始时间、结束时间等。以及任何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价格鉴证评估委托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行业或具体项日面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委托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价格鉴证评估评估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委托事项能够得到准确、有效的处理。
 

二、价格鉴证评估的受理

 

    2.1 订立合同或其他协议书
    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应当与委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2 补充材料通知书
 
    补充材料通知书是指在决定是否受理价格鉴证评估以及办理价格鉴证评估事项的过程中,出现价格鉴证评估事项不明或相关材料不齐全等影响价格鉴证评估受理或价格鉴证评估继续进行的情形时,价格鉴证评估机构要求委托人补充材料的文书。
    2.3 不予受理(视情况)
    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应当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价格鉴证评估委托书和相关材料,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价格鉴证评估事项。不予受理的,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价格鉴证评估人员指派

 

    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受理价格鉴证评估事项后,应当指派2名或者2名以上符合岗位条件的价格鉴证评估人员组成价格鉴证评估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办理价格鉴证评估事项。
    委托人有权要求与相关当事人及价格鉴证评估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价格鉴证评估人员回避。
 

四、实物查验或者勘验

 

    4.1 开展价格鉴证评估实物查验或者勘验
    价格鉴证评估人员应当对价格鉴证评估标的进行实物查验、核实或者勘验,并如实记录查验或者勘验情况。
    为了保证实物勘验的质量和有效性,勘验工作应当由两名价格鉴证人员共同进行。价格鉴证评估人员可要求委托人协助并参加查验或者勘验。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委托人通知价格鉴证评估事项当事人到场。
    价格鉴证评估标的类型复杂的,可以分类查验或者勘验;价格鉴证评估标的数量较大的,可以抽样查验或者勘验,抽样比例应达到一定规模。
    价格鉴证评估人员应当制作查验或者勘验记录并签字,同时要求参加查验或者勘验的委托人、其他有关人员在查验或者勘验记录上签字。委托人、其他有关人员未签字的,价格鉴证评估人员应当在查验或者勘验记录上载明情况,查验或者勘验记录的使用不受影响。
 

五、听取意见

 

    对重大、疑难的价格鉴证评估事项,价格鉴证评估机构认为必要或者委托人提出要求,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可以通过座谈等方式,听取委托人相关当事人、专家或检验检测机构对价格鉴证评估事项的意见。
    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听取意见时,可以要求委托人协助组织。
 

六、市场调

 

   调查内容,如:价格鉴证标的种类、来源、实体与权益状况,以及鉴证标的的产地与购置时间等,并收集与价格鉴证标的相关的各种资料。
 
 
    价格鉴证评估人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市场调查,收集价格鉴证评估业务所需要的资料,包括: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以及专业市场、互联网等渠道获取的其他资料,并记录调查情况。
    收集资料是鉴证工作的基础。价格鉴证人员对所收集到的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运用价格鉴证理论和实践经验,对所掌握的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使之能够成为实施价格鉴证的可靠依据。
 

七、评定估算及作出结论

 

    7.1 价格鉴证评估结论书是价格鉴证机构制作并给委托方使用的证明文书。撰写价格鉴证结论书是价格鉴证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价格鉴证结论书是对价格鉴证项目内容、采用方法、技术路线、鉴证过程和所作结论的书面总结,是价格鉴证机构向委托方提供的说明价格鉴证结论的文件。
    7.2 价格鉴证评估报告应当包括标题、文号、目录、声明、摘要、正文、附件等部分。具体内容包括下述八个方面。
  • 价格鉴证评估事项描述;
  • 价格鉴证评估依据。包括政策依据和委托人提供的材料依据以及价格鉴证评估人员收集的市场调查依据等;
  • 价格鉴证评估过程及方法。简要描述实物查验或勘验、市场调查情况以及价格鉴证评估专业技术测算分析过程,并说明选用的价格鉴证评估方法;
  • 价格鉴证评估结论;
  • 价格鉴证评估限定条件;
  • 委托人或当事人对价格鉴证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处理方式和限定处理时限。
  • 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印章。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八、内部审核和集体审议

 

    为了保证价格鉴证结论书的质量,防止价格鉴证人员工作中的失误,价格鉴证结论书可以采用内部审核、集体审议等工作程序。
 
 
 

九、文书制作

 

    价格鉴证报告原本是价格鉴证评估人员拟定、经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审批人核准签发的原始价格鉴证报告书,是制作价格鉴证结论书正本、副本的原稿(签发件)。
    价格鉴证评估报告正本是依照价格鉴证结论书原本制作的,发给委托人使用的正式鉴证评估报告书。价格鉴证结论书正本应当用打印机打印。副本是正本的对称,是按照原本或者正本制作发给主受件人或者其他人员、机构的正本之外的文本。
    制作价格鉴证报告书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由价格鉴证评估机构自行编号。打印好的价格鉴证报告书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价格鉴证评估机构的校对章。
 
 
 

十、送达及归档

 

    10.1 送达。价格鉴证评估报告送达,是指价格鉴证机构将制作的价格鉴证文书按照规定的要求送交价格鉴证委托人或者有关人员的活动。

 

   10.2 归档。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将反映价格鉴证评估全过程的各种资料和文书整理归档,并统一保管。归档资料和文书主要包括:工作程序单;价格鉴证评估报告正式文本;价格鉴证评估委托书及相关材料;实物查验或者勘验记录及相关资料;市场调查记录及相关资料;测算说明;等。

 


 

其他特殊情况

    1.价格鉴证评估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应当中止价格鉴证评估:
  • 委托人书面提出中止价格鉴证评估的;
  • 委托人不能按规定或者约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
  • 其他原因导致价格鉴证评估工作暂时无法正常开展的。
    价格鉴证评估中止的,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并说明原因。中止价格鉴证评估的原因消除后,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应当恢复价格鉴证评估。
 
 
    2.价格鉴证评估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应当终止价格鉴证评估:
  • 委托人书面提出终止价格鉴证评估的;
  • 委托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且不能补正的;
  • 因不可抗力致使价格鉴证评估无法继续进行的;
  • 其他原因导致价格鉴证评估工作需要终止的。
    价格鉴证评估终止的,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并说明原因。
 

——以上内容来自价格鉴证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辅导教材
关注我们,后续将持续分享:

价格鉴证评估的基本方法

不同评估对象的价格鉴证评估案例等

 
 
⬇️扩展阅读
2024年价格鉴证评估师考试倒计时:掌握行业核心知识(一)
衡硕检测产品质量鉴定案例(屋内地暖管破损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服务案例 | 鉴定车辆行驶总里程数
【品质征途开启新篇章】我司顺利通过CMA资质认定
【荣耀加冕】衡硕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荣列2024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批榜单
玉米收获机产品质量纠纷及质量鉴定分析
衡硕产品质量鉴定案例——塑料设备(附法院判决结果)
热烈祝贺衡硕鉴定入选湖北省高院2024年司法委托鉴定机构名单
 

    关于衡硕产品质量鉴定:

    衡硕产品质量鉴定已入选全国多家法院鉴定机构名册,先后受理了全国多个省份的各级人民法院、公安局、仲裁委、市场监管局等机构的产品质量鉴定委托。目前可开展的鉴定产品范围多达320多项,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产品量鉴定报告和意见得到了各级部门的一致好评。

    衡硕鉴定服务范围(19大项,320+小项):

联系我们:

-------------------------------------

上海:衡硕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集心路168号3号楼3楼

 

全国鉴定服务热线:400-108-5367

电话/Tel: +86 021-5186 0170

邮箱/Email: cpzljd@hisonic.cn  

网址/Website:  www.hisonic.org.cn;    www.tichison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