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肥料欧盟法规

On 25 June 2019 the EU Fertilising Products Regulation (FPR) (EU) 2019/1009 has been published in the Official Journal ofthe EU. The FPR will enter into force on the 15 of July 2019.

2019 年 6 月 25 日,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了欧盟肥料产品法规 (FPR) (EU) 2019/1009。FPR 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生效

This regulation includes EU-wideend-of-waste criteria for compost and digestate which can be used in organicfertilisers, soil improvers and growing media.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phaseof three years CE-marked soil improvers and growing media can be placed on theUnion market.

该法规包括欧盟范围内关于可用于有机肥料、土壤改良剂和生长培养基的堆肥和消化物的废物处理标准。经过三年实施阶段后,有CE 标志的土壤改良剂和栽培基质才可以在欧盟市场上投放。

欧盟委员会计划取代目前有效的法规 (EC) No 2003/2003,将其范围扩大到基于二次原料的产品,即回收的和基于生物的肥料产品。

新的 (EU) 1009/2019 法规自 2022 年 7 月 16 日起适用,具有全部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到 2022 年 7 月 16 日,法规 (EC) No 2003/2003 将被废除。

(Remarks: The fertilising products need to complywith REACH, but it’s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

肥料产品在特定情况下还需符合REACH法规。)

 

原肥料法规的空白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第 2003/2003 号条例 (EC) 部分协调了在欧盟内部市场上供应肥料的条件,该条例几乎完全涵盖了来自开采或化学生产的无机材料的肥料。

然而,欧盟市场上近一半的化肥目前不在现有立法范围内。欧盟市场上越来越多的肥料产品是由有机废物流生产的,或者是有机和无机材料的组合,现有欧盟法规未涵盖这些产品。其他与农业投入相关的产品,例如土壤改良剂和栽培基质,也不在 (EC) No 2003/2003 法规的范围内。 (EC) No 2003/2003 法规仅对矿物肥料进行了规定,目前形式不适用于回收的肥料产品。

此外人们认识到,第(EC)2003/2003号法规的现行规定并未提供解决新问题的明确框架。例如无机肥料中的环境和材料安全问题:镉、铀和其他潜在的有毒元素是磷矿的成分,这意味着开采的矿物磷酸盐肥料相对于原始矿床含有潜在的有毒元素;欧盟肥料产品中的污染物(例如镉)在环境中积累并进入食物链时,可能对人类、动植物的健康安全或环境构成威胁。

 

关于新肥料法规的更多说明

1. 新规则的关键要素:
  • 开放生物基肥料的单一市场:《肥料产品法规》的协议将通过定义可进入欧盟单一市场的条件,为新型和创新性有机肥料打开市场。

  • 安全和质量规则:新法规将对所有在欧盟范围内自由贸易的化肥提供严格的安全,质量和标签要求规则,生产商需要在粘贴CE标志之前证明其产品符合这些要求。

  • 欧盟肥料产品分为不同的产品功能类别 (PFC ),每个类别都应遵循适用于其不同预期用途的特定安全和质量要求。

  • 欧盟肥料产品的原材料分为不同的类别 (CMC),每个材料都应符合特定的工艺要求和控制机制。它应该有可能使可于T,他从市场各组成材料CATEG几种组分材料组成的欧盟施肥产品法制前提,凡与t分别材料符合^ h到该材料所属的类别电子要求。

  • 为肥料中的污染物引入新的限制(如下图):

Type of fertiliser
肥料种类
Maximum Cadmium limit
最高镉限量
Organic fertilisers, inorganic soil improver and other bio-fertilisers
有机肥料,无机土壤改良剂和其他生物肥料
1.5 mg/kg dry matter
1.5   mg / kg干物质
Organic soil improver and liming materials
有机土壤改良剂和石灰材料
2 mg/kg dry matter
2   mg / kg干物质
Inorganic macronutrient and organo-mineral fertilisers less than  <5% P2O5 content by mass
无机常量营养物和有机矿物肥料小于<P   5%2 ö 5  含量按质量计
3 mg/kg dry matter
3   mg / kg干物质
Inorganic macronutrient and organo-mineral fertilisers above  >5% P2O5 content by mass (‘phosphate   fertiliser’).
 含量大于5%P 2 O 5的无机常量营养素和有机矿物肥料(磷酸盐肥料)
60 mg/kg phosphorus pentoxide (P2O5)
60   mg / kg五氧化二磷(P 2 O 5)
Low cadmium content organo-mineral fertilisers
低镉含量的有机矿物肥料
20 mg/kg phosphorus pentoxide (P2O5)
20   mg / kg五氧化二磷(P 2 O 5)
Inorganic micronutrient fertilisers
无机微量元素肥料
200 mg/ kg total micronutrient content
总微量营养素含量为200 mg / kg

 

2. 关于PFC(肥料产品的功能分类):

 2019年法规从功能上将肥料产品分成了7类。也就是附件I中肥料产品的功能分类(Product Function Categories (PFCs)),分别是:

① 肥料(有机肥料,有机-矿物肥料,无机肥料);

②石灰土壤改良剂(主要用于调节土壤pH值的钙盐和镁盐);

③ 土壤改良剂(有机土壤改良剂,无机土壤改良剂,用于改善,保护土壤物理化学性质,改善土壤结构和微生物活性的物质);

④栽培基质;

⑤抑制剂(硝化抑制剂,反硝化抑制剂,尿素抑制剂);

⑥植物生物刺激剂;

⑦混合肥料。

2003年的肥料的范畴其实只是第一类肥料中的一种也就是无机肥料。

 

3. 关于CMCs(组成材料分类):

2019年除了从功能上对肥料产品分类以外,还对生产肥料的原材料进行了分类,即附件II 组成材料分类(Component Material Categories (CMCs))共11种,分别是:

CMC 1-原始材料和混合物;

CMC 2-植物,植物的部分和植物提取物;

CMC 3-堆肥;

CMC 4-新鲜植物的腐熟材料;

CMC 5-新鲜植物材料以外的材料的腐熟材料;

CMC 6-食品工业的副产品;

CMC 7-微生物;

CMC 8-营养聚合物;

CMC 9-除营养聚合物以外的聚合物;

CMC 10-来源于1069/2009号条例规定的产品;

CMC 11-符合2008/98/CE准则的副产品。

  

 4. 新规的优点:

  • 使有机肥料和回收肥料的生产商更容易以统一的质量标准销售可以在欧盟范围内交易的所有类型的肥料。

  • 为农民提供更多选择,减少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风险。

  • 有机肥料和其他生物肥料中的最大镉限量 <1.5 mg/kg 将充分保证高水平的土壤保护并降低健康和环境风险,同时允许生产商调整其生产工艺以符合新的限制。

  • 与高镉含量矿物肥料相比,“低镉含量”<20mg/kg 有机矿物肥料可提高土壤保护水平并降低健康和环境风险。

  • 促进有机肥料和生物/废物基肥料的使用。

  • 促进更多地使用回收材料生产肥料,从而有助于发展循环经济,同时减少对进口营养素的依赖。

  • 放宽创新有机肥料的市场准入,这将为农民和消费者提供更广泛的选择并促进绿色创新。

  • 为“欧盟”肥料建立欧盟范围内的质量、安全和环境标准。

  • 通过保证肥料在人类健康和环境(尤其是有毒元素、有机污染物)方面的安全性,提高消费者的信心。

  • 由于分销商和进口商离市场较近,他们应该参与由国家主管部门执行的市场监督任务。

  • 内部市场的完全协调将消除与互认和/或国家规则分歧相关的所有成本,并确保人类健康和环境的统一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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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硕检测在欧盟肥料法规的CE认证项目上有着丰富的经验,目前已获得Certrust(NB 2806)的授权。不止新材料法规(FPR),在EMC、RED、MD 、RoHS等认证方面,我司均可提供相应服务。